昨天4月24日,上海警方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等8人被批捕。网友们都被600多亿的涉案金额震惊了
先来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1、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某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已依法立案侦查。
2、消失了15天后,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等8人今被批捕》。
“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3、自2013年10月起,周伯云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4、自2015年2月起,周伯云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
5、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
今年以来超140家网贷平台经侦介入或“停业”
今年以来已有139家网贷平台停业,另有7家有经侦介入(含善林金融旗下2家),而这还是剔除了不少提现困难的平台之后的结果。
基金君分析了其中几家问题平台,基本逃不开从大肆宣传到借新还旧,再到造假拖延,最后跑路或被抓等老掉牙的套路,但仍然有前仆后继的投资人投身其中,真是应了那句“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的话。
1、三国财富非法集资一案被公安机关受理
网贷天眼资料显示,三国财富官网创立于2015年4月,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为一家综合型的互联网投资理财公司。目前其官网已无法打开。
2017年8月31日,网友在论坛表示,三国财富信息披露极度不透明,资产方材料不公开,文字描述简单,所有标的如出一辙,投资记录不可见。推手一会限额一会不限额,年化(收益率)给羊毛党都超过90%了。
2018年2月25日,贴吧中有网友爆出三国财富充值提现通道关闭,8号开始不能提现,9号客服失联。2月27日,北京公安局的一份受案回执显示,三国财富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被公安机关受理。
2、麦穗金服26项不合规,整改25天被清盘
麦穗金服近日发布清盘公告称,经25天的整改,平台未能达到《互金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决定即日起停止平台所有运营,正式宣布清盘。
据互金整治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披露,麦穗金服存在高达26项不合规操作。
公开资料显示,麦穗金服成立于2016年5月,是中国创新型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安全、诚信、低风险、回报稳定的理财渠道。麦穗金服于2018年1月12日与富滇银行签订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协议,不过并未正式上线银行存管业务。
3、财富中国涉嫌虚增造价,谎称上线资金存管
据财富中国官网介绍,财富中国是一家注册资本达8.6亿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实缴资本为2.43亿元,总部位于深圳并在全国多地设有多个分公司及网点,于2014年6月上线。
据网贷之家数据,截至2017年底,财富中国累计成交量217.18亿元,贷款余额108.12亿元。不过知情人士称,平台涉嫌数据虚增造假,实际上规模可能远低于此。
4月以来,财富中国官网大多时间处于无标可投状态,历史标的发布情况与介绍也无从查询。根据官网,平台签约第三方支付平台保障资金和交易安全,但网贷之家发现财富中国并未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
客服所称的存管银行华兴银行的业务人员表示,华兴银行与该平台在去年底已经终止了业务合作。网贷之家向多方人士求证到,财富中国已被深圳市经侦立案侦查。
4、百亿线下理财平台“借新还旧”,实控人投案自首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旌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成立,总部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为主的产业集团。
8.4%至16.2%的年化利率,有“实业投资”的“集团公司”兜底保障,更有“上交所”和澳大利亚股票上市的ipo信用背书……当这家“百亿线下理财平台”今年2月忽然传出资金链断裂,不少投资者第一反应是愕然和不可置信。
调查发现,旌逸集团“主营业务”其实就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以高利率吸纳公众存款,再用后来者的钱款支付此前投资人的本息。
上海公安普陀分局2月11日晚上发布信息称,上海旌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孔某因涉嫌违法犯罪,于2018年2月10日向上海普陀警方投案自首,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3月19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旌逸集团实际掌控人孔某及相关的谢某、钱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集资案件继续“双降”
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4月23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成员单位在会上介绍了当前非法集资的形势、各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来看一组惊人的数据:
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
2018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
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起,其中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且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
2015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08.23%、36.7%、6.13%;2015年至2017年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70.1%、76.2%、22.2%。
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
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30%以上。
涉案地区分布
案地区快速从东部向中西部扩散,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蔓延。除江苏、浙江、河南、山东等原有的高发地区外,北京、河北、山西、重庆、贵州、新疆、云南、安徽等成为新的高发区。
手段花样眼花缭乱
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投资理财、网络借贷、众筹、期货、股权、虚拟货币的幌子,迷惑性更强,“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
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形势有四方面特点:
一是专业化趋势明显。一些不法组织和个人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未取得相关牌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具体项目和线上投资标的等为依托,包装专业规范的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手法极具迷惑性,增加了投资者辨别难度。
二是非法集资新型方式层出不穷。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主要领域的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和管控,但新型业务不断冒头。
三是线上宣传和线下推广相结合。一些非法集资平台通过线上大肆宣传和线下门店推广的方式发展人员加入,短期内迅速敛财,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一旦平台出现问题跑路,投资者资金难以追回。
四是“多头在外”躲避监管打击。一些非法集资涉案人员通过藏身境外、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管打击,使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证监会:非法集资业务行为复杂化
证监会有关人士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呈现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趋势,以原始股、私募基金、股权众筹为名的非法集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证券期货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仍然艰巨繁重。
首先,网络化趋势明显。不法分子设立网络平台,借助互联网渠道宣传推广、募集资金,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打击处置难度。
其次,业务行为复杂化。一些违法机构兼营p2p、众筹、小贷、私募基金等多种业务,跨界经营、模式嵌套、业务相互交织渗透,行为模式更加复杂隐蔽,增加了调查认定难度。
同时,滥用新概念,进行伪创新。一些公司利用投资高新科技项目为噱头公开募集资金,还有一些企业打着区块链招牌,开发各种“虚拟资产”公开发行融资。
证监会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加强日常监管,持续传导监管压力。证监会积极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做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排查防范证券期货业非法集资风险。加强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严禁其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清理规范场外配资活动,有效防范利用配资业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
第二,组织专项行动,整治违法违规场所平台。证监会会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认真部署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集中整治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防控各类交易场所触碰非法集资红线。
第三,健全法律法规,压缩非法活动空间。证监会近年来陆续出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逐步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织密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推动《证券法》修订、《期货法》立法工作,推动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研究起草《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完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监管规定。通过“开正道”,压缩非法集资活动空间。
第四,加强防非宣传,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针对各类以证券投资为名的新型非法集资活动,通过编写警示案例、发布监管问答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能力。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攻势。同时,督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将防范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作为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持牌机构防非宣传意识
住建部:有互联网金融平台利用众筹买房非法集资
住建部有关人士介绍称,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特点:
一是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
二是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
三是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
此外,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为有效制止“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恶意骗贷等行为,住建部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确保项目真实,交易真实,有效保护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260个城市实现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此外,住建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提供或协助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认真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融资业务的行为。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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